各地严控金融风险,多起非吸案现最新进展 一平台非吸6亿元
金融虎讯 4月27日消息,近日,14部委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同时,全国各地非吸案也陆续有了新进展。据江西省宜春市政府网站通报,民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投公司)涉嫌非吸案进入诉讼阶段。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易某、刘某(女)、罗某、易某(女)移送法院起诉。同时,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破了一起累计非法集资2亿余元的案件,4月24日,犯罪嫌疑人时某(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
民投公司涉嫌非吸6亿元 波及1573名受害人
据正义网报道,2010年6月,犯罪嫌疑人易某与他人合资注册成立了民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投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是:从事不需要另行取得许可的民间投资金融信息咨询和中介服务,并全面负责公司运营管理。事实上民投公司经营期间,并未按照注册的经营范围进行运营,而是通过员工推广、投资人口口相传、报纸和互联网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以签订《民间借贷居间合同》、《民间借款合同》的形式,许诺1.5-2%的月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在吸收资金后再以3%的月息转贷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中赚取1-1.5%的利息差,其中1%作为公司利润,剩余部分作为介绍该投资客户的员工的分红。为了扩大民投公司的影响力,易某于2013年9月成立了民间资本商会用以宣传民投公司。
在非法吸收资金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女)于2011年8月加入民投公司,并于2012年3月开始担任民投公司天宝分公司负责人至案发;犯罪嫌疑人罗某于2012年3月加入民投公司,同年6月开始担任业务经理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易某(女)于2013年3月加入民投公司。三人均积极参与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行为并获取分红,其中罗某另负责对融资企业或个人进行风险评估。
经对已报案的被害人进行统计,犯罪嫌疑人罗某共与其中7人签订借款合同,吸收资金为595,000元,犯罪嫌疑人易某(女)与191人签订借款合同,吸收资金为26,590,000元,犯罪嫌疑人刘某(女)与104人签订借款合同,吸收资金为13,040,000元。
据查,犯罪嫌疑人易某以民投公司名义共向1573名被害人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630,895,000元,累计向被害人支付利息116,610,736.00元,累计归还本金465,087,870.00元,未归还本金165,807,130.00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宜春市政府在《致宜春市民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务人的公开信》中呼吁,债务人在2016年9月30日前请主动到宜春市民间投资咨询公司办公地点,配合工作组核对账目,签署还款协议,办理相关到期借款本息还款手续。
公开信通报称,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核实账目,又不签署还款协议,更不归还到期融资本息的相关债务人,工作组将责成宜春市民间投资咨询公司根据债务人的逃避履行债务的性质,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发现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开信还表示,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核实账目、签署还款协议、归还到期借款本息,且躲避、逃匿、转移资产的相关债务人,将依法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女子用高额回报作诱饵 非法集资2亿余元被逮捕
此外,近日,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破了一起累计非法集资2亿余元的案件,4月24日,犯罪嫌疑人时某(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
据现代快报报道,2012年以来,会计出身的时某在常州相继开办了常州天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与时聚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为他人提供投资理财服务,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广告宣传等方式吸收投资,宣称投资3个月到15个月都有不同的利率,并与数百位社会不特定人员签订了投资协议。
截至目前,民警调查了时某公司财务账目发现,自2012年11月以来时某的公司累计非法集资了2亿多元,可期满后时某无力偿还,尚未兑付的投资款就达到了7000多万。
据民警统计,现在受损失的有四五百人,都是本地的普通百姓,这些人中多的投资了数百万,少的也有两三万。目前,犯罪嫌疑人时某已被逮捕,其他涉案人员则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要看集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另外是否承诺高额回报,因为非法集资行为一般都许诺高比例集资回报。希望大家提高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珍惜自己的血汗钱,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来源:金融虎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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